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 培育奖励扶持办法出台啦!区政府每年安排工业企业“小升规”专项奖励扶持资金,对经认定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扶持。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 3 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 2019 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一)升规入库奖励: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的工业法人企业首年奖励 15+X 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15+X 万元;
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 X 万元。其中:X 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较进入直报平台前一年经济贡献值的总增量。
A 类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该类型企业首年入库奖励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入库第二年、第三年仍在库,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B 类企业为除了 A 类企业类型外的一般工业企业。
该类型企业首年入库最高奖励不超过60 万元,入库第二年、第三年仍在库,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 50万元。(前 2 年最高奖励已含区级奖励 15 万元。)这里输入标题
同时,区级的 15 万元奖励为申报即奖,即符合升规条件的企业在递交入库申报资料并通过区级审核的 15 天内,享受 15 万元的区级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二)搬迁补贴扶持:为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对区内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且工商、税务在我区进行登记并已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我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分 2 个类型进行:
A 类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B 类企业为除了 A 类企业类型外的一般工业企业,一次性奖
励 15 万元。(区内搬迁的,5 年内奖励不超过一次。)
(三)融资贴息扶持: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融资贴息扶持。
(四)过桥贷款扶持: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进行过桥贷款扶持。对升规目标企业单笔融资专项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发函征求相关合作银行意见,以银行回复为准)以内,且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五)科技创新扶持: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小升规”培育工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扶持。
1.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对当前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一年度企业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已付款项)的 5%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高企:大力支持升规企业开展高企申报工作;对成功申报高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级奖励15 万元。(参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禅府办函〔2019〕17 号)执行。)
3.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技术中心:大力支持升规企业开展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本办法所称“仍在名录库” ,指的是企业第一次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注销、关停、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达 2000 万元企业除外) ,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5 年内不得外迁。否则,将追缴该企业所享受本扶持政策的相关资金。
(一)佛山市禅城区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三)企业新升规前一年纳税证明、资金申报年度纳税证明。
(一)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1月3日前将材料一式二份报至所属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汇总后于1月8日前报送区经科局;
(三)区经科局向区统计局核实企业是否通过区级入库审核;
(四)已通过区级入库审核的企业,区经科局在1月17日前拨付奖励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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