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是由社会各界共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到某个特定领域的技术、工作方法等多方面,可以为该领域的开展提供标准化的保障。
它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有效补充,代表着市场前进方向,具有先进性、灵活性,政府鼓励实施效果良好的团标转化为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提出,鼓励团体标准组织建立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团体标准在招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中实施应用,打造团体标准品牌。大力开展团体标准宣传,提高社会对团体标准的认知度与认可度。
对个人提升
参编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编制者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与之相关联的职称评定是通过对个人的岗位能力、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的评估,来决定是否能获得相应职务等级的认证。
在职称评审中,除了学术论著、专利、项目等个人成果外,团体标准的参编也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参考条件。
《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在职称评定中的团体标准评分权重。
对企业提升
制订标准有助于企业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知名度。
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可度,公众认知中大多认为标准只有政府部门、行业龙头企业才能制定,通过标准有助于公众从政府公信力、权威性角度提升对企业的认同感,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根据《佛山市标准化战略资金管理办法》,每主导制定一项团体(联盟)标准,且有 3 家及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采用并有效实施(机械装备等特殊领域除外),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补助不超过 5 万元。每获得一项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补助不超过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