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于2012年7月30日经佛山市民政局批准正式成立,在佛山市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根据工信部联科【2011】347号文(《关于加快我国工业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2】23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十八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佛山市企业品牌、区域品牌、行业品牌的建设和发展,通过组织会员开展各类活动,达到提高企业的品牌意识、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和改进意识,促进我市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成立之初至现今,本会的会员单位已有近百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为了让我市更多的企业能够分享“佛山名标 品牌城市”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创品牌、爱品牌、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在社会上掀起以品牌带动引领发展,以品牌树立形象,以品牌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给社会带来更多贡献,经常务理事研究,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继续发展新会员。
一、发展对象:
承认本本会章程,在我市从事各行各业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医药业、园林业、广告业、食品业、金融业等诸多行业的企业,均可申请加入本本会。本会的会员全部为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分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
二、条件:
1、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2、凡列入国家生产许可管理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凡列入国家服务许可管理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服务许可证;
3、企业重视质量管理、质量教育、标准化等基础管理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ISO9000、ISO14000、ISO22000族标准。
4、服务业(包括中介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咨询服务等)企业应有规范的、公开的服务标准和制度,有改善与提高服务质量的愿望和要求。
三、会员待遇:
1、凡成为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会员单位的企业,颁发匾牌和证书。
2、可在本会的专业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信息,参加各种质量活动时得到本会的支持和帮助。
a)、可通过本会帮助,申报名牌、名标产品的企业产品荣誉。
b)、可在本会专业网站宣传企业的产品品牌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其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企业业务人员名片可印“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监事单位、副会长单位、常务副会长单位”字样。
3、享有参加本会章程规定的各种活动的权利;本会也将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内外质量交流活动、QC小组成果交流活动、各种质量管理与质量检验技术的推介活动和各种免费培训班,以及各类展会。
4、协助企业申报与技术、质量、诚信、环保、节能等有关项目。
5、帮助会员企业在产品创新、产品研发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推进会员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创新技术提升、帮扶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包括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研发补贴等。
6、协助会员企业参展、出展。组织会员企业参加赴国内外参加高端展销会、推介会、论坛等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优惠的参会名额和参展资格。
7、协助会员企业建立媒体关系,开发媒体渠道,为会员企业在国内知名媒体上的刊登广告专栏、宣传报道,提供优惠价格。并在企业遇到负面事件时协调企业与媒体的关系,化解公关危机。
8、 维护会员企业的品牌权益,提供商标、专利、版权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加强对会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员企业的权益。
9、 为会员企业培训品牌管理人才。邀请国家级和省级品牌建设方面外知名专家、教授、学者等,开展对我市品牌企业的企业市场营销人员、企业市场策划和营销经理层、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适时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合作“品牌管理师”、“品牌策划师”、“品牌培训师”等培训项目。
10、 承接政府部门的品牌推广项目。优先会员企业参与政府资助或免费提供的一些推广项目。发挥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协助企业借助政府平台推广自主名牌。
11、 协助企业与国内外政府部门、企业、团体等相关机构的联络工作,组织会员企业代表到各地考察,举办海内外的招商推广活动,开展经贸合作、招商融资等洽谈活动。优先会员企业配对国际项目,纳入佛山国际采购商圈,争取国际买家,获得采购订单。
12、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品牌建设、品牌推广和促进等方面的咨询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指导企业品牌总体战略设计,策划方案制定;帮助企业对品牌重大问题辨识,准确帮助企业定位品牌形象等;定期给企业品牌健康状况扫描,发展状态跟踪;组织专家对品牌行业及竞争对手进行深度研究。
13、制作“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网站和促进会专刊,建立健全我市品牌建设信息系统,优先为会员企业服务。及时向会员企业传达政府和品牌界的最新政策和相关信息。
14、为会员企业提供内部交流平台,定期召集会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品牌管理人员参加由品牌专家和品牌企业高级管人员任嘉宾的会员交流活动,系统地设立交流活动的主题。
15、每年定期开展“佛山市企业品牌”、“佛山市区域品牌”博览会等项目。通过各种渠道、多种方式全面推广佛山企业(产品)品牌,不断打造“品牌之都”形象。
16、与媒体和策划机构联合策划大型品牌推广活动。
四、费用:
1、首年入会(含当年会费、入本会网制作费):常务副会长19800元、
副会长13800元、理事单位8000元、监事单位8000元、会员单位3800元。
2、年会费:常务副会长15000元、副会长10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监事单位5000元、会员单位2000元。
五、入会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指国家有生产许可证或服务许可证要求的企业);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证;
5、最近时间的产品抽查合格报告复印件;
6、企业近年有效的获奖证书、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7、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
六、本会联系方式:
电话:86335982
传真:86289900
联系人: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56号二幢二楼
网址: www.fsqypp.com
电子邮箱:fspp0757@163.com
账户: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
账号:44501001040037899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海支行
佛山市企业品牌促进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